中山大学法学硕士,广东御福律师所主任,二级律师,执业24年。清远市人民政府及其部分下辖(区)县法律顾问,曾任广州、深圳仲裁委仲裁员,清远、肇庆和韶关仲裁委现任仲裁员,2020年1月被清远市律协授予“2019年度清远市优秀律师”称号。
执业24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本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理念,承办过数百件经济、民事、行政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担任星茂(星航)电器、电创物业、满家欢、银海酒店等数家清远知名单位的法律顾问。
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唯一宗旨,侧重于提供积极的、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刑事诉讼方面,参与清远建市以来最大的“黑社会”性质案件、轰动广东省的“天鹅湖旅游区、福堂山区电站”6000多万的集资诈骗等案件刑事辩护,2012年为清远最大“三打”案件的被害人作刑事附带民事索赔代理;为当事人作无罪或减轻辩护,成功地为殷某、苏某龙等当事人作无罪、自首辩护,获得不予逮捕、不起诉或缓刑、取保候审等从轻或减轻处理。
民事经济诉讼方面,承办了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股权与合伙、环境污染、知识产权、人身损害赔偿等诉讼与非诉讼案件。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为黄某某等家属、廖某某等家属、陈某某、欧某等将原为农村居民户籍的受害人裁判为城镇居民待遇,为当事人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在婚姻案件中,为当事人共同财产或共同债务、小孩抚养权、家庭暴力或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等案件提供帮助;追索钱债方面,率先在清远将债务人配偶列入共同被告等成功地追回债权人的钱款过百万元。
2004年4月7日《清远日报》以《铁肩担道义》对本律师作过专题报道,2012年12月26日清远电视台为本所在大专院校宪法宣传予以报道。
执业以来在大学学报和专业杂志或省律协专业年会上发表10篇论文,参与编著劳动法疑难案件处理实务专著,详见百度百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