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国华律师主页
陈国华律师陈国华律师
136-0294-4806
留言咨询
陈国华律师亲办案例
轮胎爆炸撞客车,身陷囵圄再赔钱
来源:陈国华律师
发布时间:2006-08-07
浏览量:825

2005531日赖某驾驶小货车行至广州后花园路段时,左前轮爆炸撞向对面驶来的小客车,致使该车司机胡某死亡。事故发生后,赖某因负全部责任涉嫌犯交通肇事罪被警方拘留后被逮捕,并经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胡某的父母配偶儿子向赖某及小货车的车主练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车损、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611960元,经法院判决赖某赔偿549682元,车主练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2005)城法刑初字第21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本人代理胡某的近亲属方]

以上内容由陈国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陈国华律师咨询。
陈国华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2297好评数31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清城区4号区48栋御福名居B503
136-0294-4806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国华
  • 执业律所:
    广东御福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418*********419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36-0294-4806
  • 地  址:
    清城区4号区48栋御福名居B503